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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:应保尽保一个不少

2020-08-12 16:11:47 来源:医院管理论坛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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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程守勤)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68岁的朱女士,其丈夫患胃癌多年,其子患有精神疾病,一家人靠低保金勉强维持生活。前不久,朱女士突然晕倒,被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,住院治疗50天,医保范围内费用174332.1元,其中居民医保报销139376.39元,个人应负担医药费34955.71元,因其在民政系统中姓名有误,导致无法在结账时直接享受医疗救助。朱女士出院后提出了救助申请,经过核实,发放医疗救助31460.14元,实际个人仅需支付3495.57元,大大缓解了朱女士家庭的经济压力。

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夏海鸣介绍,该市提出医保“应保尽保一个不少”,坚决做好困难群众就医托底保障,防范群众因病致贫;制定出台了提升群众医疗保障待遇、保障疫情期间群众看病就医、做好困难群众就医托底保障、优化异地就医服务、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13项具体工作举措,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、得到实惠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。

该市在原有类别困难人员基础上,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象,实现医保信息集中管理,做到困难人员“出现一例、纳入一例、保障一例”。困难群众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基础上,享受大病保险的倾斜政策,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%,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比普通患者提高5个百分点。门诊大病和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报销后,个人负担部分,医疗救助按90%给予救助,年度不设封顶线,进一步降低了困难群体医疗费用个人负担。

夏海鸣介绍说,该市还强化对全市困难人员精准化管理,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困难人员信息数据系统,实现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困难救助“一站式”医疗费用结算,困难人员医疗保障待遇即时享受,真正形成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合力。

(刊发于《医院管理论坛报·现代护理》2020年8月4日2版)


来源:医院管理论坛报
责任编辑:舒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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