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陈晶晶)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,全国政协委员、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、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鲁晓明带来了一份《关于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提案》,并建议明确基本保障型长期护理保险,建立多元筹资机制,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立法。
鲁晓明表示,自2016年以来,我国有关部门相继出台规范性文件,并在全国数十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,取得了较好的实践经验。然而,由于没有出台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,长期护理保险目标定位与当事人责、权、利等不明确,其发展遭遇制约。经过调研,鲁晓明认为,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,时机已相对成熟。
鲁晓明表示,目前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存在不足。“可将长期护理保险定位为纵贯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险种。首先,明确基本保障型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独立社会保险的性质。基本保障型长期护理保险对于保障失能人群基本生活意义重大,应将其定位为社会保险,坚持‘低水平、广覆盖’的原则。其次,在强调基本保障的同时,大力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,并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。最后,推动形成以社会保险为主、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有力支撑的多元化长期护理保险体系。”对于目前长期护理保险过度依赖医保基金的现实情况,鲁晓明表示,在筹资方面,长期护理保险应建立个人、企业缴费为主,国家补充的多元筹资机制。
此外,鲁晓明认为,应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立法工作。在《社会保险法》中新增“长期护理保险”专章,或制定专门的“长期护理保险条例”,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基本问题,为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