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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双11”别放飞:网购“四类”药品要实名登记

2021-11-02 16:17:38 来源:北京商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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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一度的“双11”网络集中促销大幕已经拉开,各种玩法层出不穷,但不少“消费陷阱”也可能随之产生。网购“四类”药品也要实名登记、严禁篡改或者隐匿交易信息、网络直播加强管理……11月1日,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消息称,“双11”网络促销活动在即,为引导电商企业进一步规范网络促销行为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15个部门近日联合召开规范“双11”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,京东、阿里、美团等14家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参会。

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也提到,要严格落实网购“四类”药品实名制登记要求,针对网售特殊药品(含疫苗)、处方药等加强平台的管理,切实规范网络售药行为,加强配送人员防疫管理。

疫情期间,药店更要发挥“哨点”监测作用,主治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症状的退烧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生素“四类”药品,在药店已经不能随便购买了。不久前,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福义介绍,北京升级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要求,进一步梳理“四类”药品清单,全面指导药店销售工作。北京市药监局下发含小柴胡颗粒、秋梨润肺膏、炎可宁片等645种“四类”药品参考目录,要求全市药店根据实际经营品种情况,建立“四类药品”店内销售清单,施行“一店一清单”,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,确保每名店员熟悉目录、熟知清单、熟练登记和上报信息。

来源:北京商报
责任编辑:韩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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